三舍法取士是什么意思?
三舍法取士是宋朝一种考试方式,是宋朝独有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宋神宗时,王安石实行新法,强调办学校对选官取士有重要意义,他说:“古之取士俱本于学,请兴建学校以复古。”。
于是神宗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将国子监的太学生分为外舍生、内舍生、上舍生三等。刚入学时。须持有籍贯所在州的证明书接受检验,然后试补外舍。有斋长、学谕每月记录其“行艺”,也就是记下遵守纪律方面的言行和学习经术的成绩。每月末和每季度末分别有小考和中考,称为私试,年终有大考,称为公试。公试分为两场,初场考经义,二场考策论。成绩优良就可以升级,外舍生升为内舍生,内舍生升为上舍生。如果考至上舍上等,即可以直接授官,考至上舍中等的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殿试,考为上舍下等的,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省试。
后来又将王安石主持注解的《尚书》、《诗》、《周礼》合称《三经新义》,定为必读书。宋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又颁布《学令》,规定外舍生每年举行一次公试,依成绩升入内舍,内舍生隔年举行一次舍试,依成绩升入上舍,上舍生还是分为三等,考试由朝廷派遣官员主持。这时又把三舍扩大,上舍生一百人,内舍生三百人,而外舍生多达二千人。自此以后,这种三舍法取士便与科举考试同时并行。
三舍法可以取代科举取士吗?
三舍法曾经取代过科举取士,但最终仍是失败了。
在王安石的全力推行下,三舍法自太学开始施行,并逐步推广到地方,在二十多年的时光中取代了科举制,成为朝廷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
不过熙宁变法毕竟触及到统治阶层的利益,尤其是士大夫阶级的利益。三舍法虽然在制度设计及选拔安排上都比科举取士要合理有效,但这也损害了士族门阀的利益。
宋代凭借科举取士入仕的官员虽占大多数,但真正能做到显官的人却寥寥无几,朝廷内部的紧要官职都被上层阶级把持,科举取士更像是广施民间的一种恩泽,而不是让寒门子弟能够随意翻身。
伴随着熙宁变法失败,三舍法也最终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