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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针对网络主播从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正反两个方面规定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和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近年来,网络主播群体迅速壮大。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38亿,同期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也就是说,超六成网民观看直播。直播的受众之广、影响力之大不容忽视。
网络主播的从业门槛不高,借助一部手机或电脑,就可以各显其能。有的借助唱歌、跳舞、厨艺等才艺“吸粉”;有的靠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取胜。巨大的流量可以通过打赏、刷礼物、植入广告等方式变现,不菲的收入让网络主播成为受追捧的新职业。
不可否认,网络直播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个别主播在利益驱动下,不惜挑战公序良俗,甚至游走在法律的边界,传播低俗庸俗内容、散布虚假信息、诱导非理性消费、炒作炫富拜金。对网络主播的从业行为予以规范、加强监管,既是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也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
《规范》为从业者划定了清晰的底线,明确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有关行业协会对违法违规、失德失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主播要定期公布,引导各平台联合抵制、严肃惩戒。这意味着那些问题主播从此将失去生存空间。
对网络主播来说,流量固然重要,但守规则、守底线更重要。只有把资源和精力投入到输出高质量的内容上,才能获得更多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