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表女员工起诉Google的律师事务所周五发布声明称,Google已同意支付1.18亿美元(约合8亿元人民币),与大约1.55万名女员工就性别歧视诉讼达成和解。
美国原告律师事务所Lieff Cabraser Heimann & Bernstein LL和Altshuler Berzon LLP在声明中称,除赔偿金外,一名独立专家将负责分析Google的招聘做法,一名独立劳动经济学家将审查该公司的薪酬平等研究。该和解协议无法通过法院事件表得到证实。
这项Google和解协议必须得到法官的批准。两家律师事务所表示,已获初步批准的听证会定于6月21日举行。
“作为一名整个职业生涯都在科技行业工作的女性,我乐观地认为,Google在和解协议中同意采取的行动,将确保女性获得更多公平。”霍利·皮斯(Holly Pease)在声明中表示, 她是原告之一。
据律师事务所介绍,Google和解协议涉及236个不同职位的女性。牵头发起诉讼的女性在一份法庭文件中援引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经济学家大卫·纽马克(David Neumark)的分析称,Google付给女性员工的年薪比“类似职位的男性”少了大约16,794美元。相比之下,针对Twitter和微软的类似诉讼未能获得集体诉讼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