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拟对该市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中学费等收费标准进行调整。通知中,附有相关调整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期至7月7日,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按指定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按照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初步拟定的调整方案,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中学费及住宿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学费标准的最高限价为5500元/生·学期,具体由各民办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和教学水平,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上述收费标准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最高限价为4700元/生·学期,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入学新生执行;第二步最高限价为5500元/生·学期,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新生执行。
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继续按柳价费〔2017〕33号文件执行,具体为420元/生·学期。上述住宿收费标准中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5度/室·月),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分摊收取。
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中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有:学生宿舍热水费、伙食费;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有:课本费、教辅材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宿舍超定额水电费、校服费、体检费、补办证卡工本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校外活动费。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原则制定,代收费标准由学校据实代收,不得营利。
征求意见稿中,还对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中的收费行为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学费要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此次发布的调整方案如能通过公示付诸实施,将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收费。(记者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