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助企纾困工作,促进遂宁市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遂宁“绿色智造名城”建设,结合国、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遂宁市出台了《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
《措施》明确,将从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开展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开放应用、数字经济企业(园区)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发展6个方面发力,缓解数字经济企业经营压力,为企业发展“输血补气”,推动遂宁市数字经济企业快速发展。
在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方面,遂宁市将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且当年购置设备(含软件系统类)金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购置金额的1%给予补助;当年购置设备(含软件系统类)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助。
在支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方面,遂宁市对通过省级验收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物联网试点(示范)企业、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企业、数据安全管理试点(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23001-2017)认定获得贯标评定证书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智能制造单元(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智能制造企业(工厂)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
在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方面,遂宁市将对四上企业或解决就业100人以上的企业提供服务,当年分别达到5户、10户、20户以上的,根据服务对象的转型成效,经审核后,对实际执行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奖励,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支持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5万元。
在支持数据共享开放应用方面,遂宁市将对社会数据提供者与数字经济企业签订数据共享、应用合同的,经审核后,给予社会数据提供者按实际执行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数字经济企业(园区)发展方面,推行数字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同时,支持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集聚数字经济企业,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的产业园区,分别奖励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
在支持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发展方面,鼓励职业院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及课程,对职业院校组织该校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在遂就业,当年稳定在岗6个月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100人、200人、500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职业院校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20万元、50万元。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数字经济相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当年向市内数字经济企业输送实习生(且年实习期达2个月以上)累计达100人及以上的,对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金5万元。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吸纳人才就业,对就业人员规模首次达40人、80人、100人、200人、500人及以上的且就业人员在本地均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记者 张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