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要加价数十万元才能提车?河南人朱先生在南宁一家雷克萨斯4S店订购了一辆汽车,先后两次被要求“加价”,最后加了45万元才提到车。在向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后,他收到商家对这45万元款项开具的发票,其中仅一套太阳膜的收费就达40万元。
近日,南国早报记者调查发现,该4S店内此款太阳膜最高标价为1.68万元,部分车辆加价销售成为市场潜规则。加价销售,到底合规合法吗?
1 购车遭遇
加45万元才能提车 加价款变身加装费
朱先生告诉南国早报记者,他曾在郑州一家雷克萨斯4S店购车,店方当时从南宁恒信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恒信公司)调车,他由此认识了该公司的销售经理肖某。2020年9月,因业务需要,他通过微信与肖某联系,商议购买一辆雷克萨斯LM300h七座隽雅版汽车。对方在微信中告知,订购该款车型另需加价28万元。
2020年9月17日,朱先生支付了5万元订金,并与南宁恒信公司签订了《车辆订车协议》,车辆价格为116.6万元。当天,肖某在微信上称“国庆节后提车”,但后来延迟了4个月都未能提车。
2021年1月30日,朱先生前往南宁恒信公司提车,店方以“涨价”为由,要求他在加价28万元的基础上再加价17万元,否则无法提车。“我都到店里了,不加钱没办法。”朱先生说,面对商家的“坐地起价”,为了尽早提车,他迫于无奈,只能同意。2月4日,他交纳全部购车款及45万元加价款后提车。当时,对方并未就45万元加价款开具发票,但承诺随车赠送太阳膜、车载冰箱、漆面膜等。
朱先生说,一辆厂商指导价为116.6万元的汽车,加价45万元后才能买到,让他觉得很郁闷。在咨询律师时,律师称4S店涉嫌加价销售,未明码标价,是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2021年4月9日,他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举报。
半个月后,该公司开具了45万元金额的发票,名为“加装费”。2021年7月17日,朱先生收到发票后看到各项明细为:12升车载冰箱2.3万元、漆面膜(含安装)2万元、车辆全损换新服务(一年)及代办汽车注册登记服务0.7万元、畅享高清套装(太阳膜)40万元。
“仅太阳膜一项的发票就开了5张,每张金额8万元,总价40万元。”朱先生说,经咨询,同款太阳膜实际市场销售价格为1.38万元/套,南宁恒信公司为了“消化”加价款,规避有关部门调查,对45万元“加价款”巧立名目,美其名曰“加装费”。
2 最新进展
向部门举报不予立案 消费者随后诉至法院
2021年5月31日,针对朱先生的举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不立案理由是:南宁恒信公司已按照约定,向朱先生提供了价值44.3万元的车辆精品和0.7万元的车辆售后服务,与朱先生举报中所反映的南宁恒信公司收取45万元加装费但未对车辆做任何装饰增改的情形不符;现无客观有效证据证明南宁恒信公司存在举报中所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朱先生不服,2021年7月26日,他向南宁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了畅享高清套装(即太阳膜)价格的新证据。
今年4月13日,南宁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作出维持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的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称,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接到举报线索后,查明朱先生是先增购了45万元的车辆精品、车辆换新服务和车辆注册登记服务之后,才与南宁恒信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购买了车辆;在南宁恒信公司的客户面访表上、客服的守候电话回访和面访中,朱先生均对所购车辆、增购的车辆精品及服务有签名认可和“满意”的确认;公司完成了车辆精品全部安装的事实,并不存在朱先生举报所称先全款购车后提车时被要求增加装饰45万元和车辆未做任何装饰的事实,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据此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对于朱先生向南宁市政府提交的新证据,《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朱先生提出的所购畅享高清套装即为南宁恒信公司对外标价1.38万元一套雷克萨斯原厂太阳膜的主张,在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时并未提出,而是在复议过程中提出,因此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
朱先生说,自己对南宁恒信公司回访中所称的“满意”,是对汽车质量的认可,并非对其加价销售、未明码标价、涉嫌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可,更不能因为在被举报后,南宁恒信公司补开45万元的发票,就使得加价销售的违法行为变为合法化。
今年5月上旬,朱先生将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政府告上法院,请求撤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及南宁市政府作出的维持不予立案决定书,判令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举报进行立案受理。6月21日,该案在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3 记者调查
太阳膜单价最高1.68万 多地4S店购车均要加价
6月22日下午,在南宁恒信公司,一名销售人员表示,购车一般可赠送相应的太阳膜、脚垫等。记者从对方提供的一本手册上看到,太阳膜的价格最高为1.68万元/套。
45万元究竟是加价款还是加装费?6月23日,南宁恒信雷克萨斯4S店总经理张先生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有关部门调查为准,店方不接受采访。
购买雷克萨斯LM300h是否需要加价?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南宁的3家雷克萨斯4S店,销售员均表示该款车需要预订,且无法以厂商指导价出售,必须加价或选配其他商品,具体加价幅度到店详谈。
记者随后拨打了广州、成都、天津等其他城市的雷克萨斯4S店的电话,咨询购车情况。多家4S店的销售人员称,需加价购车,幅度在30万~55万元不等,“这款车有个行情价,一般需要加40万元”。
4 存在猫腻
加价售车成潜规则 多以其他名目开票
一名不愿具名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人称,在实际销售中,畅销车型、产能受限车型加价销售已成汽车行业“公开的秘密”,不排除有门店以车辆紧缺为由,通过选配、加装等行为变相加价。如果消费者选择不加价,将会被4S店的销售人员以“无法确保提车时间”为由要挟,“裸车价格”提车几乎不存在。而加价部分往往并不开具发票,部分同意开票的经销商也需要客户另交税点,以服务费、装潢费、维修费、汽车配件等名目开票。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1)》也提到,明码标价之外加价才能提车,已成为部分高端、紧俏车型销售的潜规则。
雷克萨斯(中国)如何看待4S店加价或捆绑销售行为呢?对此,记者拨打了雷克萨斯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雷克萨斯厂商只向经销店提供建议指导价,各地销售政策不同,购车方案及落地价格均由消费者与经销店商议。
早在2019年12月,因销售存在价格垄断行为,雷克萨斯的母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曾被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罚款8761.3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广西汽车流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协会要求各个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不主张对热销车型加价销售,但商家有买卖自由,协会不干预各经销店的正常营销。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签订购车合同,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价格、“三包”等内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律师说法 4S店加价销售涉嫌违法
广西消委会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郭建强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汽车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因此,不少经销商会通过其他“必购产品包”、买车搭保险、买车搭装潢等经营策略来间接实现“加价购车”。
郭建强表示,面对4S店的加价或搭售要求,消费者处在要么接受不合理加价、要么忍痛放弃的两难境地。4S店此举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实质也是未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
郭建强提醒,汽车消费属于一个较大金额的消费类型,消费者在购车前及购车过程中,要全面了解车辆以及各种配套商务政策,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务必对合同条款做详细阅读,如果有约定不明确的地方,需要双方达成补充协议,避免产生误会。即使与4S店签订“增购包”相关协议,也要对相关产品及价值进行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