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有贵阳市户籍并在非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时,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要求条件:
①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②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本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③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⑤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3期(含);
⑥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贷款记录、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或仅有一次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⑧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⑨首付款比例符合中心规定:(1)首次购期房、现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2)二次购期房、现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⑩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