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大幕已经拉开。
2023年8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截至《电器》记者8月25日发稿,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仍处于初期阶段——企业编制和报送申请报告,各地发改委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企业名单还需等待专家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后,再研究公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延续了首批行动的原则。
首先,行动参与主体仍为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家电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对申报企业不设具体门槛。申报企业需要就本年度废旧家电回收目标以及回收体系建设、家电拆解处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其次,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强制参与,鼓励更多的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再次,行动的主要内容也保持了一贯性。在第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在积极拓展回收渠道、创新回收方式、优化存储设施、畅通运输网络、加强流向管理、提升处理能力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提及,鼓励电商平台类企业与各家电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建回收网络,加强回收产品流向管控,深度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和绿色发展。由此可见,电商平台虽然不能成为行动申报企业,但是也将深度参与其中。
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是中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的新尝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目前采取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并行的模式。其中,基金制度实施已经十年有余,虽成效显著,但存在“入不敷出”等现实问题。
从近两年的行业实践和政策引导方向来看,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或将接棒基金制度,成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重点发展方向。从这两次行动来看,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均坚持了“企业自愿”的原则。
今年7月,相关部委还就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总结,并提炼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整体来看,首批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电器》记者了解,作为首批6家试点企业之一,长虹已经申报参与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据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废事业部部长陈辉介绍,长虹格润作为西部最大的家电拆解生产企业,将继续积极主动参与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组织的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不断引领家电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化专业化走深走实。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家电企业而言,缴纳基金是强制性的,有基金在,强制实施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就仍需要时间。”因此,对于家电生产企业而言,目前参与回收仍是“选修课”。然而,随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断完善和“双碳”目标临近,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已经成为家电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回收或将在未来成为企业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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