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实则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2、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3、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二万万两;
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地为通商口岸,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在以上各口岸驻扎,日本轮船得驶入以上各口岸搭客装货;
5、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市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其产品免征一切杂税,享有在内地设栈存货的便利;
6、日本军队暂行占领威海卫,由中国政府每年付占领费库平银五十万两,在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不撤退占领军;7、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将战俘尽数交还,中国政府不得处分战俘中的降敌分子,立即释放在押的为日本军队效劳的间谍分子,并一概赦免在战争中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免予追究。
影响:
1、《马关条约》的影响是使中国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化程度;
2、中国给日本的所有的特权,严重危害了近代中国的社会;
3、台湾等领土的割让,使中国的主权遭到破坏,加深了民族危机;
4、巨额的赔款费用加重了人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