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龙湾区幼升小及小升初报名时间
温馨提示: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顺序无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即可
报名流程点击查看>>>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南(附操作方式+入学材料)
【资料图】
小学招生对象: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到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及2016年9月1日之前出生且经区教育局同意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龙湾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驻扎在龙湾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飞地”人才子女,区政府引进并服务于龙湾区域的F类以上人才子女,龙商回归人员子女。
(三)父母系龙湾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其子女户籍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为港、澳、台户籍或国外户籍,父母系龙湾户籍或父母持有龙湾区住宅类房屋产权(住宅类不动产权证)。
(四)非龙湾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龙湾区住宅类房屋产权(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且在龙湾工作的新居民子女。
(六)除上述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龙湾区安排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入读龙湾区公办中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拥有龙湾区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毕业生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初中;父母一方为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父母拥有在龙湾区域内购置房产(住宅类)的购房发票和经区住建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湾区民办学校。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入学条件及招生计划另行发文通知。
龙湾区户籍的存在中重度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镇舟山路418号,联系电话:0577-57677901、57761176)报名就读的,实行免学费教育;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到其它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费自理。龙湾区户籍的存在轻微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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