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 > 正文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什么,能否执行
来源: 法务网 发布于:2023-06-19 09:34:39


(相关资料图)

一、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什么

解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

保护条件一是: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该不动产。

保护条件二是: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如果第三人通过善意的方式取处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并且第三人已经实际占有该不动产的,法院不得对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

保护条件三是:而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要求排除执行的,法院是会支持的。

二、

物权期待权能否执行

期待权能否被执行要视具体的情形而定,期待权是总是指向特定既得权的期待权,包含有特定既得权的基因。所以,期待权在转让和设定权利负担时,通常可以参照使用相关既得权的法律规定。据找法网所知若期待权属于被执行人的期待权,则被执行人名下的其具有期待权的财产的物权期待权有可能被执行,若第三人对被执行人的物享有期待权,则该物的物权期待权大概率不能执行,因为会损害无辜第三人的利益。

三、

什么是物权期待权

物权期待权是指将来在物权上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去劝期待权是可发生于财产权之上。财产权包括债权、物权等权利。债权是特定人得向特定相对人请求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期待权是最常发生于债权之上。如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在所附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即享有期待权。因此,期待权可于债权上发生。物权是权利人得支配特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在所有权保留制度中,买受人在付清全部价款之前,仅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享有期待权,所有权仍属于出卖人。因此,找法网认为物权上也可发生期待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