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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喝的酒晚上被查出酒驾!切莫心存侥幸!
来源: 郴州新闻网 发布于:2023-07-07 20:17:54

今日小暑

盛夏开始天气炎热

据省气象台消息


(资料图)

未来三天(7日至9日)

湖南大部将维持晴热高温天气

夏日炎炎 又逢周末

亲朋友好友聚会

来一口冰啤酒配小龙虾

好不惬意

胡椒蜀黍要再次提醒大家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今天我们曝光一批

酒驾醉驾案例

请引以为戒

警示曝光

7月2日22时许,高警局怀化支队通道大队民警在包茂高速双江收费站对一辆湘N号牌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何某身上散发着酒气,涉嫌酒驾。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经询,何某中午在隔壁县城与朋友聚会时喝了酒,晚上他觉得自己休息了一段时间,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于是就驾车返回通道。

民警对何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同时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近期,还有这些人

因醉驾/酒驾被依法查处

↓↓↓

湘M3K***

查处时间:7月1日22时许

查处地点:道贺高速道州收费站

驾驶人:徐某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109.02mg/100ml)

处理结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湘A63***

查处时间:6月23日21时许

查处地点:道贺高速道州收费站

驾驶人:阳某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55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湘KRR***

查处时间:7月6日22时许

查处地点:张南高速龙山收费站

驾驶人:杨某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57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湘ETA***

查处时间:6月3日20时许

查处地点:长芷高速花明楼收费站

驾驶人:刘某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粤S53***

查处时间:6月22日22时许

查处地点:厦蓉高速嘉禾收费站

驾驶人:曹某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湘A35***

查处时间:6月19日15时许

查处地点:京港澳高速星沙收费站

驾驶人:朱某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粤SZ9***

查处时间:6月24日17时许

查处地点:京港澳高速1774km(南往北)

驾驶人:李某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桂CA3***

查处时间:7月1日22时许

查处地点:呼北高速新宁收费站

驾驶人:蒋某

车型:轻型栏板货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23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

司机一杯酒 亲人两行泪

希望大家不要让自己成为

被曝光的对象、事故的主角

酒后千万不要再碰方向盘

交通违法带来的是安全隐患,一次侥幸、一次疏忽大意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湖南高速警察正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在此,我们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文明守法,拒绝超员载客、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平安高速。

祝您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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