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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丹阳市英创眼镜有限公司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其网店销售眼镜使用“陈伟霆同款”“王一博同款”“余文乐同款”等文字,当事人并无依据证明涉案产品为明星同款产品,当事人的行为实质上是为了迎合观众“追星”的心理,对商品加附了相关的关键词,在客观上提高了该商品被搜索、关注和购买的概率,从而增加自己的竞争优势而损害他人的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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