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者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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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4.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5.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找法网提醒您,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区别如下:
1.构成要件不同。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过错,而一般侵权行为以有过错为成立要件。
2.抗辩理由不同。一些在一般侵权行为中适用的抗辩理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能成为特殊侵权的抗辩理由。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4.适用的范围不同。为了防止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被滥用,特殊侵权只被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而一般侵权行为的范围则没有该限制。
三、一般侵权行为,是什么规则原则:
1.一般侵权行为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2.一般侵权行为规则原则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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