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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为了更加广泛地听取意见,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司法局就《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召开立法听证会,收集各方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力度统筹推进淦河流域综合治理,系统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 淦河流域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但是淦河流域农业面源治理、生态流量保障、河道日常管理和保洁、源头保护、水域岸线保护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亟需通过立法加以规制,《条例》因此诞生。
听证会上,来自市直相关部门、淦河沿线乡镇政府和办事处、咸安区相关职能部门、法律工作者、私营业主、村民代表等30余位听证陈述人围绕《条例》适用范围是否合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控、粪污无害化处理及法律责任、加强淦河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内容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听证陈述人各抒己见之后,听证会还通过询问、补充陈述等环节,进一步讨论条例草案的焦点、难点内容。
面对听证代表们的建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吸纳参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听证报告,并作为审议条例的重要参考材料,进一步修改完善《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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