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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十大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其中一起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是关于一位生母虐待亲生女儿导致其死亡的事件。受害人小桂不到10岁,她的父母已经离婚,随后小桂与母亲李某生活,但李某长期将小桂寄养在其姨妈家中。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李某将小桂接回自己身边与同居男友杨某一起生活。尽管小桂从寄人篱下回到了自己的名义上的家中,但她的生活并不好。李某和杨某经常以“管教孩子”的名义对小桂进行殴打,导致小桂身上经常出现伤痕。
案件进展到2020年2月6日,那天是农历新年过后的第二天,小桂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将遭受到如此残忍的虐待,最终导致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10岁。
2月6日中午,寒冷的春天,室外刺骨的寒风呼啸着,发出尖锐的声音。而在屋子里,李某和杨某发现小桂在偷玩手机,他们瞬间大怒,要求小桂脱光衣服,只穿内裤,在阳台和客厅跪着惩罚她。小桂害怕而顺从,只能听从命令跪在地上接受惩罚。
从2月6日中午开始,小桂一直跪到2月8日中午。在这数十个小时里,李某和杨某采取了残酷的手段,拳打脚踢、用皮带和跳绳狠狠抽打小桂,还用凉水浇遍全身。在整整两天的时间里,小桂仅吃了一碗面条和一个馒头,而睡觉时只能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休息了六个小时。
要知道,她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这些虐待甚至连成年人都难以忍受,却无情地发生在小桂身上。最终在2月8日下午14时左右,小桂出现身体无力、呼吸减弱等症状。李某和杨某惊慌失措,赶紧采取急救措施并拨打了120电话。
然而,已经太晚了。医生到达现场时,小桂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经鉴定,小桂的死因是被他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全身多处部位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小桂只有十岁,正是如花儿一般灿烂的年纪,然而她还来不及成长和绽放,却在亲生母亲的虐待下凋谢了。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和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和杨某在共同故意伤害罪中均积极参与,均为主犯。法院判决李某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杨某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
总结起来,这场残忍的虐待持续了整整48个小时,我无法想象小桂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内心是何种感受。但我相信她一定感到绝望,心中想着:“我究竟犯了什么错,为什么妈妈要这样惩罚我?我又冷、又饿、又痛苦。”对于这起案件,网友们也感到义愤填膺。作为小编的评论,我只想说李某玷污了"母亲"这个词,也侮辱了伟大的母爱,她不配担任母亲的角色。小桂,如果有来生,希望你能降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对爱护你的父母,过上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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