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掏钱买的手机,应用软件却不是你想删就能删——这个关于手机应用的“隐疾”,终于有了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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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的公开征求稿,拟规定除基本功能外的手机内置软件均可被卸载。《通告》中对“基本功能软件”范围作了界定,共分为4类:1. 操作系统基本组件:系统设置、文件管理;2. 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多媒体摄录;3. 基本通信应用: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信录、浏览器;4. 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应用商店。
同时,《通告》表明,可实现同一基本功能的预置软件中,至多只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除了上述软件,企业应确保其它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手机预装软件,本来是为了向用户提供更多应用,但随着预装软件商业化用途的增加,能为手机厂商带来丰厚收益。有业内人士透露,一部手机每安装一个软件,手机厂商就可向软件商收费8毛到5元不等的费用,以主流手机厂商动辄上千万的出货量,每多预装一个软件,就能获得千万级别收入。
也因此,手机预装软件泛滥成为近年来一大怪象。曾有媒体调查发现,不少手机预装软件数量多达七八十个,其中相当比例对于用户而言并无太多实际功能。不少应用软件还会定期在后台自动打开或更新,导致其对手机存储空间的挤占程度、手机使用的流畅性带来日益严重的影响。
此外,手机厂商为了获利,降低对于预装软件的审核门槛,导致类似于盗取用户信息、流量及乱收费的“流氓软件”被纳入,对用户隐私安全及其他权益造成损害。
手机预装软件过多,负载利益过大,还使得手机厂商存有强制用户“不能卸载”的倾向。媒体曾报道,小米一款手机的预置应用信息显示,69个预置应用中,有38个不可卸载,其中包括主题壁纸、系统桌面、小米钱包、搜狗输入法小米版等非基本功能软件,其他手机品牌也存在类似问题。手机预装软件过多且无法卸载,剥夺了用户的选择权,用户花费数千元购买一部手机,还要忍受手机厂商及预装软件厂商的利益收割,这本质上属于霸王条款,理应被尽快消除。
工信部此次规定,首先是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不可卸载预装软件与可卸载预装软件的定义,避免手机厂商自说自话,为后续监管提供更加充分的参照标准。也有利于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进网环节对预置软件的安全检测,未来还可定期对各大手机品牌的预装软件安装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对非必要基础功用之外的预装软件可卸载,把自由裁量权还给用户。
当然,出于自身利益诉求,不排除仍有手机厂商违规操作、继续在预装软件及卸载授权上做文章,这还需要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问责举措,尤其是在加大其违法成本上发力。就在今年,谷歌因强迫制造商预装自家软件遭印度、欧盟执法机构重罚数十亿,早些年国内某厂商也曾因被控预装恶意软件,被美国执法机构罚款350万美元。
我国对于手机、电脑等通信领域预装软件的监管也须坚持严格监管,制定相应法规,提高罚款及其他处罚上限,让相关厂商在预装软件违规操作上看似赚到的每一分钱都付出十倍、百倍经济代价,对于情节严重者,相关责任人也须承担连带责任,实现对个体到企业的全面问责,方能真正遏制其投机冲动,还通信、互联网服务一片“净土”。
财经评论人 毕舸
编辑 徐超 校对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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