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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洪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洪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朱洪山利用其担任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支队长,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东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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