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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导,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调整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对积分市场供需、积分价格的调节作用会显着增强,将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积分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
为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工信部等五部门于2017年9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其实质是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
比如,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为该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实际值与达标值之间的差额。实际值高于达标值产生正积分,低于达标值产生负积分。工信部建立汽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统筹推进积分公示、转让、交易等工作。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积分办法》发布实施后,组织实施了5次积分交易,“行业企业普遍加大研发投入,产品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规模快速扩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2022年,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较2016年下降40.8%;新能源乘用车产量603.6万辆(纳入积分核算数量),较2016年的33.5万辆增加17倍;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续驶里程、平均百公里电耗分别较2016年提升106.8%、下降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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