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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8项内容提升城市环境治理水平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发布于:2023-05-24 13:05:05

5月23日记者了解到,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重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标准(2023)》(下文简称《新标准》)和《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2023)》(下文简称《新细则》)将于6月实施。据了解,《新标准》在2020年修订版的基础上增加了8项内容:明确了党政机关、重要外事机构、商业、文化、教育、交通场站等重要场所及周边道路均按一级道路作业标准执行;早晨普扫结束时间从原来7时30分提前到7时;按照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确定了作业频次;明确了机械车辆作业时速,组合作业间隔时间、污水回收率;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率从原来85%增加到90%;明确了道路结冰期使用液体融雪剂要求;细化清雪除冰作业标准,将其列入考核;城市快速路作业标准正式列入考核内容。

提升重要场所及道路环卫作业标准

可能有些市民不知道,在环卫工作者眼中,城区道路被分为三级,城区双向六道(含六车道)以上道路为主干道,属于一级道路;城区双向四车道(含四车道)以上道路为次干道,属于二级道路;城区双向四机动车道(不含四车道)以下道路为小街巷,属于三级道路。


(资料图)

道路等级划分不同,环卫作业标准不同,一级道路要按照“十净十无”的标准进行环卫保洁。所谓“十净”是指:人行便道净,非机动车道净,机动车道净,绿地、绿化带净,树坑净,路牙边石净,雨水井口净,隔离带净,设施净,墙角栅栏净。“十无”是指:无浮土、无积水、无散堆垃圾、无乱堆杂物、无果皮烟蒂纸屑、无软包装、无树挂废物、无人畜粪便、无枯枝落叶、无污水痕迹。而二级道路也就是次干道是按照“七净五无”标准进行作业。

《新标准》施行后,市环卫部门在原本的划分基础上增添了内容,将党政机关、重要外事机构、商业、文化、教育、交通场站等重要场所及周边道路的环卫作业执行标准提升为一级道路作业标准。

普扫结束时间提前

清晨出门,市民经常可以看到环卫工人拿着扫帚清扫路面,这就是普扫作业。之前,我市早间普扫工作从4时开始到7时30分结束。在《新标准》中,市环卫部门将普扫结束时间提前到7时,加快了清扫流程,为垃圾收运和巡回保洁工作预留了充足的时间。

《新标准》还针对部分环卫工人将环卫作业车辆停放在公共绿化带内、收集垃圾清运不及时、集中清扫路面严重污染时不设安全标识等情况进行了规范,目的是减少环卫工人作业对公共环境、公共交通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提升环卫工人安全作业意识。

确定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

《新标准》还进一步明确了道路清扫保洁内容和频次。按照划分等级不同,对机械清洗、清扫,人工清扫,果皮箱清掏的次数都有了明确规定。以一级道路每日清扫保洁为例:机动车道机械清洗不少于两次,清扫不少于两次;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人工清扫不少于两次,机械清洗不少于两次,果皮箱清掏每班一次;机动车道机械扫路每日巡回作业,巡回时间不少于5.5个小时;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人工保洁每日巡回作业时间不少于16小时,果皮箱清掏每班一次。

在《新标准》中,市环卫部门明确了机械车辆作业时速,组合作业间隔时间、污水回收率,将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率从原来85%增加到90%。

清雪除冰工作列入考核范围

每到冬季降雪,银装素裹的呼和浩特格外美丽,但扫雪除冰也成为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工作不仅与市民的出行和生活息息相关,也与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密切相关。《新标准》明确了道路结冰期使用液体融雪剂的要求;细化清雪除冰作业标准,将其列入考核。

记者了解到,《新细则》为降雪前准备工作、完成恢复道路通行作业时间限制、除雪作业标准、除雪作业后路面标准等扫雪除冰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如果作业单位扫雪除冰工作不到位,环卫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扣分,并核减作业经费。

为快速路保洁作业制定考核评比方案

近年来,我市新建了不少快速路,满足了城市发展需求,这也对快速路保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新细则》中,市环卫部门针对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率、保洁时间、作业车辆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考核评比方案。

市城发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机械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国安说:“近期,我们会组织环卫一线作业人员学习《新标准》《新细则》,并结合作业路段、作业范围制定新的作业方案。”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新细则》内容包括道路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管理、环卫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公共卫生间运行和管理、雨水井清掏、市政公用设施(包括道路隔离护栏、市政设施箱、杆、牌、座椅等)擦洗、城市快速路考核标准、城中村环境卫生、公共停车场环境卫生、清雪除冰、雨季清理积水等11项作业质量标准及对应的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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