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
1、传记,文体名。亦单称传。是一种常见的文学形式。
2、主要记述人物的生平事迹,根据各种书面的、口述的回忆、调查等相关材料,加以选择性的编排、描写与说明而成。传记和历史关系密切,某些写作年代久远的传记常被人们当史料看待。一般由他人记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称"自传"。
3、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传记作者在记述传主事迹过程中,可能会渗透自己的某些情感、想象或者推断,但和小说不同,传记一般不虚构,纪实性是传记的基本要求。
特点:
1、传记的特点是真实性和文学性。传记不同于其他体裁的文章,它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真实,因为传记记叙的是历史上或者现实中真实存在人物,有着真实的姓名、居住地等信息,不能随意虚构。
2、传记虽然内容必须是真实地,但是又不是枯燥地记录,它又具有一定地文学性,因为它的主体是人,人是有生命、有感情地,所以需要用一种艺术地手法去达到传神地目的,让传记更加的吸引人去阅读,更加的有内涵。
3、传记还可以分为自传和他转,自传就是自己的写自己,他转就是由他人来撰写的。一般传记都是以记叙为主,记叙人物的生平和主要事迹,也有一边记叙人物的经历,一边加上评论的,这种一般被称为“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