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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通讯员 陈涛
一名劳动者离职后委托中介违规代缴社保,却不料被原用人单位诉至法院。5月28日北京四中院法官就此提示,社保“代缴”“挂靠”听来方便,但在“黑中介”违规代缴社保的背后,劳动者或面临多重风险。
社保“代缴”“挂靠”,是指需参加社保的公民与某公司虚构劳动关系,由该公司代办参保及缴费手续。一起劳动争议案,劳动合同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离职后委托中介违规代缴社保,但因社保代缴公司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与原公司重合,劳动者被原用人单位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为由起诉,增加了劳动者不必要的诉累。
有些劳动者离职后,为避免社保断缴影响自身购房、摇号买车、积分落户等资格,委托中介机构违规办理社保代缴服务。此举不仅涉嫌虚构劳动关系,违反社保相关法律规定,还面临个人信息泄露、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人名单及其他多重风险。
有的用人单位违规异地代缴社保。社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即用人单位应在其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异地代缴社保,易使劳动者无法正常享受社保待遇,甚至丧失与社保缴纳相关的资格资质。
目前,北京主要存在两种异地代缴社保情形:其一,注册地不在北京亦未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的用人单位,为解决异地经营或用工的问题,与在京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签订社保代缴协议,为在京办公职工代缴社保;其二,因北京社保缴纳基数较高,部分用人单位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成本,委托缴费基数较低的外省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职工在异地缴纳社保。
一起湖北某公司与在京办公职工劳动争议案中,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为职工在北京代缴社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北京社保未进行赔付,最终法院判决湖北某公司承担员工未获赔付的费用。司法实践中,对于异地代缴社保纠纷,法院通常认定代缴社保协议无效,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遭受的相关社保权益损失。
此外法官提示,如果社保代缴公司非法牟利,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相关规定,违规骗取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部分社保代缴公司不仅通过代缴社保来收取高额手续费,还可能因骗取社会保险金,严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涉嫌构成诈骗罪。一起案件中,宋某等人在网上发布可帮助不具备在北京缴纳社保资质的客户缴纳北京社保的信息,吸引大量人员委托其办理代缴服务,截至案发时,宋某等人已违规为36人申领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保险约一百万元。最终,法院以宋某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产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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